常住人口。据2021年5‰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显示,全省人口出生率为3.59‰,死亡率为8.70‰,人口自然增长率为-5.11‰。2021年末常住总人口3125.0万人,比上年减少46.0万人。其中,城镇人口2052.8万人,乡村人口1072.2万人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5.7%,比上年提高0.1个百分点。0—14岁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9.8%,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16.8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