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卫生。2021年,全省共有卫生机构20558个,其中医院、卫生院2159个,专科疾病防治院(所、站)34个,妇幼保健院(所、站)117个。卫生机构床位数26.1万张,其中医院、卫生院床位数24.5万张。卫生技术人员24.8万人,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9.7万人,注册护士10.7万人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防疫站)145个,卫生技术人员0.5万人。乡镇卫生院964个,床位2.4万张,卫生技术人员1.8万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