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(地)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,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工作组(专班),中省直各有关单位:
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〔2021〕11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
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
2021年1月22日
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