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国家卫健委发布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第九版)》,该新方案提出优化病例发现和报告程序,以及对病例实施分类收治等方面的修订引发关注。目前黑龙江省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分布情况如何?在提升新冠肺炎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?记者就此采访了黑龙江省卫健委。
据了解,在兼顾全省统筹和调动地市力量的原则下,综合全省区域布局、机构功能定位、医疗救治能力等各方面因素,黑龙江省共设置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68家,其中省级2家、市级22家、县级44家;依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、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、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、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4所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三级医院,建设省级、区域重大疫情救治基地;同时,规划建设首批方舱医院7所,分级、分层、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逐步完善。
方舱医院
按照“四个集中”原则,建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分区、分层、分类集中收治制度。轻型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在方舱医院,普通型、重型和危重型病例集中收治在定点医院,如遇大规模疫情出现较多重症病例,立即启用省级或区域重大疫情救治基地进行收治,全力提升重症患者救治水平。
建立收治单位保障供应协调机制,统筹调配资源,集中优势力量,坚持专家每日会诊、巡诊,按照“一患一策”原则,启动多学科会诊各类临床机制,科学制定救治方案,给予患者个性化心理疏导及必要的中西医结合治疗,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工作及时、接续、安全、高效。
在提升新冠肺炎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方面,黑龙江省做了哪些工作?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储备充足收治能力的工作要求,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方舱医院建设工作,迅速制定《黑龙江省新冠肺炎方舱医院建设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按照《新冠肺炎方舱医院设置管理规范(试行)》要求,决定按照每家方舱医院设置床位2000张规模,建设7所方舱医院。并在《方案》中确定了各地方舱医院的建设地点、建设标准,明确了建设部门、管理部门、托管医院和完成时限,并为各地方舱医院配备部分负压救护车、移动CT、移动检测车等配套设备,保障方舱医院顺利投入运行。
“目前,已有5家完成了基本建设工作。一旦发生大规模疫情,确保各地方舱医院在接到指令后2天内完成医疗队进驻并投入使用。”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黑龙江省将继续坚持“备”“用”结合,立足当前,谋划长远,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《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对处置方案》要求,推动各地加快方舱医院和定点医院建设工作,实现各市(地)均设置足够规模的收治床位。规范功能布局、配齐医疗设备、配足检验能力,落实分类收治,为应对疫情发展不确定性蓄积优质后备力量,同时加强医疗资源动员响应和区域联动,确保满足各阶段隔离、救治需求。(记者霍营 图片为黑龙江日报资料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