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安县群众通过国务院“互联网+督查”平台反映,中心镇平等村有村民流转100多亩耕地用于栽种树苗。
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并经初步核实后,转黑龙江省政府核查办理。
黑龙江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,责成齐齐哈尔市政府认真组织核查。经查,群众反映问题属实。2021年春季,依安县中心镇平等村村民周某承包了该村3组自然屯南侧地块,用于培育柳树苗。该地块涉及10户农户、土地185.2亩(12.35公顷)。期间周某只与涉事农户进行口头协议承包,并未向平等村村委会报备。核查组通过实地勘察、查阅资料,确认该地块185.2亩土地的所有权为集体土地,规划地类均为“一般耕地”。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行为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4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0〕44号)、《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自然资发〔2021〕166号)要求,周某流转耕地种植树苗属于在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4号和国办发〔2020〕44号文件印发后,未经批准改变耕地地类的行为,原则上应当督促其整改并恢复为耕地。经中心镇政府督促,2022年4月27日,周某已移除全部树苗,185.2亩耕地将在今年春耕时节恢复粮食生产。依安县表示,下一步将在全县开展未经批准改变耕地地类行为大检查,坚决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、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,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按照坚决止住新增、稳妥处置存量的要求,审慎稳妥推进整改恢复,防止“简单化”“一刀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