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来,黑龙江省公安厅全面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省市县乡“四级林警长制”,全面提升森林保护警务实战能力,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资源违法犯罪。截至目前,全省共设立各级林警长1610名,四级林警长架构体系初步形成。
黑龙江省森林资源丰富,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全省公安机关以“四级林警长制”为依托,全力推进“一林一警”责任制度,全面加强森林、湿地、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保护和执法监管,开展涉林资源案件核实查处,适时组织开展案件会商、林区治安形势分析、跨区域警务合作,重点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、非法占用农用地、盗伐滥伐林木、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。同时,全力开展林区矛盾排查化解,全力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职责,着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资源、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