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来,黑龙江省全面建立了河湖保洁体系,实现了河湖、水库、小微水体保洁全覆盖。截至2022年11月底,全省共组建河湖保洁队伍2113支、保洁人员2万人,落实河湖保洁经费1.1亿元,配套机械设备5454台(套),共清理河湖垃圾193.4万立方米,保洁河湖5.7万公里(占应保洁河湖100%),全省河湖保洁工作成效显着。
为改善全省河湖面貌,维护河湖健康生命,推动河湖管理保护高质量发展,2021年11月,省河湖长办、财政厅、生态环境厅、住建厅、水利厅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强黑龙江省河湖长效保洁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。全省全面推行“政府牵头、部门协作、属地负责、分级管理、全域覆盖”的工作机制,充分发挥河湖长效保洁工作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作用,各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、组织实施,各级河湖长、河湖长办和河湖管理单位层层落实责任,合理划分各河段、湖片、行政区的河湖保洁工作责任,制定切实可行的河湖长效保洁工作方案。
全省各地因地制宜、多措并举,积极探索新方式、新方法组建河湖保洁队伍。制定河湖长效保洁工作考核管理制度,明确河湖保洁员主要职责、考核内容、激励措施等,以完善的监督考核体系有力地促进河湖保洁成效的提升。建立河湖保洁经费投入保障机制,加大资金投入力度,落实河湖日常保洁、装备配备经费。明确划分河湖保洁责任区域,将各河段、湖片水岸清扫保洁任务合理分配到每一名河湖保洁员,细化每一名河湖保洁员的岗位职责、具体任务和工作标准。各级河湖长、河湖长办强化督查暗访和考核力度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暗访等方式,及时发现河湖保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。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,将河湖保洁队伍组建、保洁员配置、装备配备、经费落实及日常保洁成效等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内容。通过加强督导巡检,实现河湖巡管“常态化+专项清理整治+应急处突”相结合、保洁工作无缝覆盖。